新聞來源:《Daily Caller》;作者:Chuck Ross;發佈時間:2020年11月10日
翻譯/簡評:CharlesS;校對:Beicy-數學老師;審核:海闊天空;Page:Eric8848
簡評:
週二美國參議院財政委員會主席呼籲司法部評估亨特•拜登和他的叔叔是否應註冊為中共國的外國代理人。
本新聞中提到的一些亨特•拜登的短信與我們爆料革命所揭露的拜登家族腐敗內容一致,而更重要的是文中提到的9月份參議院的一份報告,此報告與我們爆料革命不久前“13天爆料作戰”中所指出的亨特•拜登及拜登家族與中共、烏克蘭等腐敗違法行為互相印證。
而此次身為財政委員會主席的參議員開始向司法部發出呼籲,第一層意思是對亨特•拜登或者拜登家族展開犯罪調查,更深層的可以看作是對傷害美國三權分立制度根基的反擊:
三權分立,立法、司法、行政,在美國分別對應為國會參眾兩院、司法部門、美國總統與白宮。
亨特•拜登或者拜登家族,第一個層面是涉嫌違反了美國的法律。而據悉其舉報材料早已被司法部門獲得,卻未採取行動,足以見其在司法體系內的侵害;更甚至為“掌控”局面以繼續為邪惡服務,把喬•拜登作為民主黨的總統候選人,並且採取以假盜取總統的超限戰,這是破壞了行政支柱;而民主黨又是美國國會兩黨制的其中一黨,立法支柱。
而周二的這則“衝鋒號”,結合司法部宣布對大選舞弊行為展開調查,以及川普在選情中再佔先機,可謂是對邪惡力量開始全面反擊。
參議員詢問美國司法部: 亨特•拜登的中共國業務交易是否適用《外國代理人註冊法》
參議院財政委員會主席查克•格拉斯利(Chuck Grassley)週二呼籲司法部評估亨特•拜登(Hunter Biden)和他的叔叔詹姆斯•拜登(James Biden)是否應註冊為中共國的外國代理人,因為其與中共國一家能源公司合作。
根據9月發布的一份參議院報告,中共國公司華信能源(CEFC China Energy)從2017年8月至2018年10月至少向亨特•拜登匯款500萬美元,使其幫助華信公司在美國和其他國家建立投資交易。
華信能源(CEFC)還在2018年3月向拜登的律師事務所支付了100萬美元,以代理因涉嫌與非洲商業交易有關的賄賂而被指控的前華信能源(CEFC)高管何志平博士(Dr.Patrick Ho)。(相關報導:托尼•鮑布林斯基:“喬•拜登和拜登家族不可信任”)
據報導,華信能源(CEFC)的前董事長葉簡明與中共國共產黨存在關聯,並且是一個中共國解放軍(PLA)相關組織的官員。
據每日傳訊(The Daily Caller)新聞基金會獲得的電子郵件顯示,當選總統(譯者註:此說法並未獲得美國法律認可)喬•拜登的弟弟詹姆斯•拜登,與亨特•拜登共同參與了華信能源(CEFC)項目。
格拉斯利參議員在給司法部長威廉•巴爾的一封信中聲稱,華信能源(CEFC)是“中共國政權的延伸”,該公司意圖代表北京來影響美國的政策和輿論。
格拉斯利寫信給巴爾說:“ 華信能源(CEFC)是打著私營公司的幌子為共產主義政權帶來經濟利益的理想工具。”
“ 華信能源(CEFC)顯然是《外國代理人註冊法》(FARA)所定義的外國代理人,亨特•拜登和詹姆斯•拜登為華信能源(CEFC)所做的工作直接使中共國政府受益,這使得他們成為該政府的潛在代理人。”
格拉斯利要求巴爾公佈針對拜登是否應根據《外國代理人註冊法》(FARA)註冊而進行的任何調查,或是否曾通知他應根據法律進行註冊。
司法部要求與外國政府有聯繫的外國實體或外國政府的代理人必須按照《外國代理人註冊法》(FARA)進行註冊。在川普時代之前,很少有《外國代理人註冊法》(FARA)案件受到起訴。檢察官已根據法律起訴前川普競選主席保羅•馬納福特(Paul Manafort),前奧巴馬白宮律師格雷格•克雷格(Greg Craig),及邁克爾•弗林(Michael Flynn)的前商業夥伴以及其他人。
亨特•拜登(Hunter Biden)顯然已經意識到他在華信能源(CEFC)的工作可能需要外國代理人(FARA)註冊。
亨特•拜登(Hunter Biden)向華信能源(CEFC)交易的潛在業務合作夥伴托尼•鮑布林斯基(Tony Bobulinksi)發送了一條短信,稱他希望避免註冊為外國代理人,並且避免觸及《反海外腐敗法》。
“我們(原文如此)不想根據《反海外腐敗法》註冊為外國代理人,這對該懂裝不懂的人來說涉及太多,”根據每日傳訊新聞基金會(DCNF)獲得的一條短信,亨特•拜登是於2017年5月1日在發送信息中寫給鮑布林斯基的。
鮑布林斯基說,他已經將他的電子郵件、短信和其他與華信能源(CEFC)有關的文件移交給了參議院國土安全委員會和聯邦調查局(FBI)。
每日傳訊新聞基金會報導說,聯邦調查局(FBI)獲得了針對華信能源(CEFC)高管帕特里克•何(何志平Patrick Ho)的《外國情報監視法》(FISA)授權,理由是懷疑他秘密地為某國家工作。
何(何志平)因受賄案被判入獄30個月。
亨特•拜登的律師沒有回應置評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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