蒐集:卡西歐 文粵
編撰:恩典
覆核:文粵

有份參與《鏗鏘集》元朗 7.21 專題製作的香港電台編導蔡玉玲,上周遭警方上門拘捕,指控她申請車牌查冊時涉虛假陳述。蔡被控 2 項「明知而作出在要項上虛假的陳述」罪,違反《道路交通條例》第 111 條第 3 (a) 條,今(10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應訊。案件按控方要求押後至明年 1 月 14 日再訊,以讓警方完成調查,期間蔡獲準繼續保釋。
37 歲蔡玉玲被控2 項明知而作出在要項上虛假的陳述罪,控罪指,蔡分別於2020 年5 月17 日及6 月10 日在香港,為著取得私家車LV 755 的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證明書」),明知而作出在要項上虛假的陳述,即表示申請證明書以作以下與交通及運輸事宜有關的用途,即進行法律程序和買賣車輛以外的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事宜。
控方要求押後待警方完成調查
蔡今日毋須答辯,案件按控方要求,押後至明年1 月14 日再訊,以讓警方完成調查,包括向運輸署索取輸入資料、查冊時使用的電子認證及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辯方有保釋申請,控方不反對。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蔡以原有現金 1,000 元保釋。
案件涉及今年 7 月播出、講述去年 7.21 元朗襲擊事件的《鏗鏘集》節目《誰主真相》。節目中,記者在鏡頭前進行網上車輛查冊,查找閉路電視拍攝到去年 7.21 當晚曾接載白衣人車輛的車牌,查出車主身份,並找車主訪問。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111 條第3 (a) 條屬於文件偽造罪行,任何人為著取得該條例下的任何駕駛執照、車輛牌照、許可證、證明書、證書或其他文件,明知而作出在要項上虛假的陳述,即屬犯罪,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6 個月。
戰友點評:
中共香港奴才們以運輸署的查詢汽車登記號碼表格「虛假聲明」的名義,如此的大事鋪張,以國際犯罪規格『抓捕』有份參與《鏗鏘集》元朗7.21 專題製作的香港電台編導蔡玉玲。
雖然案件按控方要求押後至明年 1 月 14 日再訊,以讓警方完成調查,期間蔡獲準繼續保釋。
我們看看運輸署的查詢汽車登記號碼表格有什麼陷阱,欄目上只有「買賣車輛」、「進行與運輸相關法律程序」、「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填寫,沒有「傳媒採訪」或「其他」的選項填寫。
一目瞭然今天港姦政府為了完成中共主子的任務,不顧一切的將香港推向死亡之路,這張表格很明顯就是一個陷阱,如果按照香港公安條例誰都是罪人。
而且黨報《大公報》8月有調查過汽車登記冊,與蔡玉玲的方法完全一樣,但是一個為真相良知報導的記者,反而被抓捕,而一個為黨服務的喉舌反而香港政府保護起來,就有如此的天淵之別,這就是活生生的發生在所謂與世界接軌的今天香港。
以上觀點僅代表筆者本人
新聞來源:立場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