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og尚

13岁男童承认去年11月两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感化报告和青少年罪犯评估报告都建议颁布保护儿童令,但裁判官认为不符合量刑原则,决定判他入更生中心。去年11月2日,当时13岁的被告在旺角西洋菜街被捕后,被搜出一把长17.5厘扳手及一个发出雷射光束的装置。
两项控罪,被告的感化报告和青少年罪犯评估专案小组报告,皆建议颁布保护儿童令,认为被告因为思想不成熟犯案,建议继续由父母照顾及监管。裁判官称被告与意见不合的人或警员有冲突,有可能会使用这些工具。裁判官认为本案“罪行严重”,有可能犯下“原则性错误”,判被告入更生中心,并会留有案底。
香港警察为何无故搜查一个13岁男童?而裁判官不尊法理主观断定本案“罪行严重”,重判未成年被告。可见港府警察治港及打压港人民主自由权利根本不分老幼,践踏人权,无视儿童保护法令。
新闻来源:yahoo新闻
https://hk.news.yahoo.com/男童認管攻擊性武器-官不認同感化報告拒頒保護兒童令-1022389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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